时间: 2024-12-23 18:19:53 | 作者: 火狐体育官方网站
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消息,依照国家空气质量会商结果,预计从10月30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和《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号)有关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10月31日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如下:
1.对工业公司管控,依据2024年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通过停止涉气排放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3.除涉及保障类建设工程和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
4.各区应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对本行政区域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
5.施工工地、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再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承担紧急检修作业任务的除外);
6.不再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7.重点行业企业按照生态环境部技术指南和本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要求,落实重型载货车运输管理措施(货车白名单车辆除外);
8.用车大户不再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运输(货车白名单车辆除外);
9.天津港区域内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铁矿石、焦炭短倒运输。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可能地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最好能够降低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以及产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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