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功案例 —
时间: 2024-09-07 23:22:29 | 作者: 成功案例
近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44人在院接受专业的治疗。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血淋淋的事故,再次给电动车停放充电的消防安全敲响警钟。
昨天,记者跟随崇川区消防救援大队走访多个小区,实地探访居住小区架空层电动车规范停放充电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情况。
崇川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陈家波表示,电动车最安全的就是露天设立单独停放点,但走访过程中发现,不少高层小区将电动车停放区域设置在地下室或者架空层。
地下室集中停放处和地面增设的停车棚,大都配备了灭火器、烟感警报器等消防设施,还增加了喷淋装置。万一发生火灾,简易喷淋装置会自动启动,第一时间扑灭火苗。
“不是所有的架空层都不能停放电动车。若要放,架空层就必须做到防火分隔、封堵到位,可以阻断火势向内或向上蔓延。”然而,部分小区架空层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处,忽略防火分隔,未安装简易喷淋,未配备灭火器等,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在市区新城小区南区,小区架空层设置了电动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处。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该小区架空层安装了智能充电桩,居民充电完成后自动断开,避免电池过充,充电过程相对安全。但电动车停放处与入户门相邻,且入户门为玻璃材质,不具有防火性,不能与楼道(厅)等区域分隔。架空层也未加装简易喷淋、报警等消防设施(右图,记者李慧摄)。
在玉兰公寓小区,架空层停满了电动车,连禁止停放电动车的入户厅也被电动车塞满,堵塞逃生通道,隐患极大。此外,消防检查发现,架空层内信报箱位置内外都可投递使用,不能形成防火分隔,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针对一系列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我市消防部门持续深化当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居住小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工地、“九小场所”,突出消防风险隐患,从2月27日起至6月10日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崇川区各板块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按照“1+1+1+3+2”的组织架构(即:消委会主任+消委会副主任+消委办主任〈安委办主任〉+3〈派出所副所长、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消防队长〉+2〈消防网格专员〉),落实属地责任,配齐人员力量,推动攻坚行动走深走实。目前,崇川区正重点检查居住小区消防安全,已排查出62个带有内天井和60个带有架空层的居住小区。
“今明两天现场排查住宅小区架空层和内天井情况,形成整改方案。月底前确定方案后,开始动工整改。”昨天下午,崇川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郑伟带领崇川区各街道、社区和物业在小区现场提出整改意见。郑伟对走访的新城小区、玉兰公寓等小区提出了整改要求。
架空层或地下的电动车停车区域消防设施要到位,消防栓、喷淋、报警装置、灭火器、水带水枪保持完好有效。小区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要到位。电瓶车停放于架空层的,架空层要采用防火墙、常闭式防火门与楼道(厅)等区域分隔,并加装简易喷淋、报警等消防设施;电瓶车停放于地下的,要与地上部分采用防火墙、常闭式防火门分隔;常闭式防火门要保持常闭状态,确保人走门关。
据了解,为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崇川区还将专题组织社区两委干部、物业管理人员、网格员、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向居民发放电动车提示贴。“可以贴在电梯、电动车和严禁停放电动车的地方。”陈家波和记者说,提示贴将在近日发放给居民,时刻提醒居民电动车不上楼、不违规停放、安全充电等。
据介绍,经初步分析,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火灾为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车处起火引发,一层起火后,架空层直接联通建筑内部天井,形成“烟囱效应”,向上快速蔓延。
为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对电动车停放充电处重点整治刻不容缓。若遇到高层突发火灾,如何安全逃生?
“烟囱效应”是在相对封闭的竖向空间内,由于气流对流而促使烟气和热气流向上流动的现象。火灾时,烟气可能通过楼梯间、管道井、玻璃幕墙缝隙等部位竖向蔓延,这一些地方如果防火封堵做得不好,烟气在短时间里就很可能蔓延至整幢建筑物,威胁人员的安全。
消防提醒,高层建筑楼下起火,如楼梯间有浓烟,绝对不能盲目通过楼梯间逃生。如果火源层在上,往楼下逃生;火源层在下,迅速跑到离火源和顶层都较远的中间层,最好是避难层。若家外面着火应第一时间判断起火点、火势大小,选择相应的逃生路线。如果所在楼层已经着火,但楼梯尚未封死,火势不猛,可披上浸湿的衣被,从楼上快速有序下楼,尽可能弯腰到最低或匍匐前进,用湿棉毛巾捂住口鼻。
一旦着火,千万别坐电梯,一定要通过楼梯、疏散通道等安全出口逃生。撤离房间时,先摸门把手,如果温度很高,火苗从门缝往里钻,千万别开门。应关闭所有门窗,用湿毛巾遮住鼻嘴,同时堵塞门缝,防止烟火渗入。如果出口被浓烟或者大火堵住不能安全穿越时,应选择在目前的楼层关门避难,而不是往上或往下跑。切记,关上房门,用湿毛巾封堵门缝,迅速拨打119等待救援。(李慧)
人民日报社概况关于人民网报社招聘招聘英才广告服务合作加盟供稿服务数据服务网站声明网站律师信息保护联系我们
人 民 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