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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2-17 18:03:43 | 作者: 生产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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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07-0145宗地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观盛一路和澜汇路路交汇处东北侧,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市博纳精密给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用地面积20090.87平方米,并已核发《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LA-2015-0008号),现该司申请用地规划设计要点变更。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A907-0145宗地规划设计要点涉及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根据《深标》相关规定及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要求,核定该项目变更内容如下:
(一)用地单位:由深圳市博纳药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调整为深圳博纳精密给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名称:由A907-0145招拍挂用地项目调整为博纳智谷厂区(二期)新建厂房项目。
(六)建筑面积:由60270平方米,其中配套商业≤1000平方米,其他配套(含宿舍、食堂、办公等)≤17000平方米,其余均为厂房,调整为规定建筑面积84300平方米,已建规定建筑面积44652.46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39647平方米,其中厂房39317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330平方米。
(八)增加总体布局及城市设计的基本要求:1.绿化覆盖率>30%;2.公共开放空间: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规定。
(九)备注由“1.本宗地以挂牌出让方式获得,宗地号为A907-0145,其具体设计要点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15号)核定。2.机动车泊位数≥300辆。3.本宗地位于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其内的任何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相关规定。4.除上述规定外,其他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其他技术规范要求》”调整为“1.宗地号:A907-0176;2.本地块总体布局以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3.本地块机动车泊位数:≥204辆,须按相关规定及规范设置充电桩;4.本地块须满足深圳市航空限高要求;5.本地块包含贡献产业用房面积5900平方米,由用地单位按规定进行回购;6.本项目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550平方米;7.本地块应按规划落实用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绿化控制带,设置适合步行和游憩的街头绿地或广场空间,并塑造尺度宜人的界面,若出入口占用,则需向地块内拓宽补足;8.本地块水弹性城市建设管控指标不作强制性要求,需根据项目特点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设施;9.本地块建设应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导则》以及《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0.本地块须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11.本项目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用地单位须按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对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避免产生地质灾害隐患;12.本地块位于《深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范围内,请按照该分区管控要求落实;13.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快速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建议(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14.原已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LA-2015-0008号)收回作废”。
公开展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自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29日止。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设计要点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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