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车间 —
时间: 2024-04-12 23:27:32 | 作者: 生产车间
为便于进出口货品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产品归类事项,确保海关产品归类的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品产品归类办理规则》(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发布)有关法令法规,海关总署拟定了有关产品归类决议(见附件1)。一起,根据咱们国家进出口产品及国际贸易实践,将国际海关组织协调准则委员会的部分产品归类定见转化为产品归类决议(见附件2)并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关产品归类决议所根据的法令、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则产生显着的改变的,产品归类决议一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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